息縣農業機械化技術中心
202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
公 告
為切實做好息縣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工作,充分發揮補貼政策效益,推動我縣農業機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質高效轉型升級,有效支撐糧食安全、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和農民增收,促進我縣農業機械化高質高效發展,助力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根據《河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豫農文〔2021〕185號)和《河南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豫農機文〔2021〕42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了《息縣2021-2023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已通過息縣農機購置補貼項目工作領導小組專題會議研究審定,同意印發執行。現將我縣202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項目實施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補貼資金、補貼范圍、補貼種類、補貼對象、補貼標準
(一)補貼資金。2021年上級下達農機購置補貼補貼資金2372萬元;2020年已使用資金1640.83萬元;2021年可用補貼資金731.17萬元。
(二)補貼范圍。全縣所有鄉鎮(辦事處、管理區)。
(三)補貼種類。按照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投檔產品信息公示的種類和補貼操作系統內的種類進行補貼。(具體補貼品目可登錄河南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查詢)。
在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內,實行敞開補貼。支持引導農民購置使用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優先對我縣糧食生產薄弱環節機械化率較低的水稻插秧機(含育秧成套設備)、聯合收割機、糧食烘干機、撿拾壓捆機進行補貼,著重補貼主要農產品生產所需的節能高效、先進適用、綠色發展相關農業機械。
(四)補貼對象。補貼對象為息縣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農場職工與本縣其他農民享有同等申請補貼的權利。
(五)補貼標準。農機購置補貼實行定額補貼,補貼標準按照《河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執行(詳情查詢河南省農機化信息網農機購置補貼專欄查詢,網址:http://www.sztkdl.cn),如補貼額有調整,按受理補貼時,省級農機中心發布的最新補貼額度執行。
二、自主購機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戶(卡)。
購機者自主選機購機,并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義務。鼓勵非現金式支付購機款,便于購置行為及資金往來全程留痕。購機者在產銷企業購買機具后,產銷企業應給購機者開具全額機打稅控發票。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
三、辦理補貼手續需提交的材料
(1)購機者本人持身份證、購機發票、合格證原件。
(2)購買的農機具(已辦理牌證的拖拉機、收割機提交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
(3)購機者本人身份證和社保卡復印件2張(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發票復印件1張,合格證或行駛證復印1張。
屬于牌證管理的機械,要先履行入戶上牌證手續,并由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在上牌過程中一并核驗,補貼辦理現場免于機械核驗。購機者和產銷企業對提交辦理農機購置補貼相關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手機APP和“一站式”服務大廳申請
購機者本人可以通過農機購置補貼手機APP申請辦理補貼并提交相關紙質材料,也可以攜帶機具及相關材料到息縣農機購置補貼“一站式”服務大廳申請辦理補貼手續(服務大廳設在縣農機監理站)。一次完成購機人的資格審核、補貼機具核驗、申請材料的審驗,讓農民只跑一趟。
對于大型安裝類、設施類無法移動的農機具申請補貼的,實行預約上門核驗服務,在上門核驗拍照后再到“一站式”服務大廳或通過手機APP申請辦理補貼手續。
五、嚴肅紀律,加強管理
全面貫徹落實《河南省農業農村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相關惠農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豫農財務〔2019〕37號)和《河南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豫農機文〔2020〕42號)文件要求,縣農機、財政部門在加強對項目的監督管理同時,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對實名投訴舉報的問題和線索,凡報必查、一查到底,一經查實,及時上報,強化農機財政兩部門聯合查處和聯動處理。
核驗人員嚴格執行三對照:一是對照機具發票、合格證是否與機具標注的鋼印和銘牌相符;二是對照購買機具發票、合格證是否與機具型號相符;三是對照申請人是否與購機人檔案相符。對機械銘牌不規范、有挪動痕跡的機具一律不予補貼。嚴格執行“誰核驗、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追究制。
縣農機、財政部門在加強對項目監督管理同時,接受社會監督,提高項目的監管力度。對實名舉報的問題和線索,凡報必查,一查到底。對于購機者投訴多、服務不到位、產品質量差的產銷企業,以及參與違規違法操作的產銷企業和購機者,一經查實,嚴厲懲處。涉及違紀、違法的移交相關部門,嚴厲打擊套補、騙補行為,確保國家補貼資金安全。
六、項目實施
農機購置補貼項目實施具體內容以《息縣2020-2023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為準。
七、政策咨詢、監督舉報電話
息縣農機中心:5851574 息縣財政局:5935020
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息縣農業機械化技術中心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