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縣農業機械管理局
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
公 告
為切實做好息縣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工作,支持我縣農機化建設,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改革,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根據《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豫農機計文〔2018〕29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農機辦〔2019〕6號)和河南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惠農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河南省農業機械化技術中心《關于進一步明確農機購置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豫農機文〔2020〕6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了《息縣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方案已經息縣農機購置補貼項目工作領導小組專題會議研究審定同意印發執行。現將我縣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項目實施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補貼資金、補貼范圍、補貼種類、補貼對象、補貼標準
(一)補貼資金。2020年上級下達農機購置補貼補貼資金1810萬元;2019年結余資金895.64萬元;2020年可用補貼資金2705.64萬元。
(二)補貼范圍。全縣所有鄉鎮(辦事處、管理區)。
(三)補貼種類。按照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投檔產品信息公示的種類和補貼操作系統內的種類進行補貼。(具體補貼品目可登錄河南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查詢)。
在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內,實行敞開補貼。優先保證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和水稻插秧機(含育秧設備)、深松整地、免耕播種、高效植保、節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稈粉碎還田離田、糧食烘干、殘膜回收、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支持農業綠色發展機具的補貼需求。
(四)補貼對象。補貼對象為息縣區域內,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組織。
(五)補貼標準。按照《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調整后)標準執行(詳情可查閱河南省農機化信息網農機購置補貼專欄http://www.sztkdl.cn。
二、自主購機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戶(折)。
購機者自主選機購機,并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義務。鼓勵非現金式支付購機款,便于購置行為及資金往來全程留痕。購機者在產銷企業購買機具后,產銷企業應給購機者開具全額機打稅控發票。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
三、辦理補貼手續需提交的材料
(1)購機者本人持身份證、購機發票、合格證原件。
(2)購買的農機具(已辦理牌證的拖拉機、收割機提交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和本人郵政銀行(郵政儲蓄)存折復印件2張(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發票復印件1張,合格證或行駛證復印1張。
屬于牌證管理的機械,要先履行入戶上牌證手續,并由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在上牌過程中一并核驗,補貼辦理現場免于機械核驗。購機者和產銷企業對提交辦理農機購置補貼相關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一站式”服務大廳
購機者本人攜帶機具及相關材料到息縣農機購置補貼“一站式”服務大廳申請辦理補貼手續(服務大廳設在縣農機監理站)。一次完成購機人的資格審核、補貼機具核驗、申請材料的審驗,讓農民只跑一趟。
對于大型安裝類、設施類無法移動的農機具申請補貼的,實行預約上門核驗服務,在上門核驗拍照后再到“一站式”服務大廳辦理補貼手續。
五、嚴肅紀律,加強管理
全面貫徹落實農業部、財政部《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機辦〔2019〕6號)和《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
申請辦理補貼的所有機具必須做到三見,即“見機、見人、見發票”。核驗人員嚴格執行三對照:一是對照機具發票、合格證是否與機具標注的鋼印和銘牌相符;二是對照購買機具發票、合格證是否與機具型號相符;三是對照申請人是否與購機人檔案相符。對機械銘牌不規范、有挪動痕跡的機具一律不予補貼。嚴格執行“誰核驗、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追究制。
縣農機、財政部門在加強對項目監督管理同時,接受社會監督,提高項目的監管力度。對實名舉報的問題和線索,凡報必查,一查到底。對于購機者投訴多、服務不到位、產品質量差的產銷企業,以及參與違規違法操作的產銷企業和購機者,一經查實,嚴厲懲處。涉及違紀、違法的移交相關部門,嚴厲打擊套補、騙補行為,確保國家補貼資金安全。
六、項目實施
農機購置補貼項目實施具體內容以《息縣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為準。
七、政策咨詢、監督舉報電話
息縣農機局:5851574 息縣財政局:5935020
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息縣農業機械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