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權縣農機購置補貼操作流程
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要求,民權縣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
一 、發布實施規定
農機、財政部門按職責分工和有關規定發布本縣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等信息。
二、自主選機購機
購機者自主選機購機。經銷企業向購機者出具的發票應包含購機者姓名或名稱、所購產品名稱,生產企業、機具型號、實際銷售價格、出廠編號等信息,動力機械還需注明發動機編號。
三、牌證辦理
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購機者攜帶相關材料到縣行政服務大廳(農業農村局2窗口)先行辦理牌證照。
四、補貼資金申請
1.購機者自主自愿向民權縣農機服務中心提交申請資料。申請資料包括:①身份證(組織的提供營業執照)原件;②購機發票原件;③購機本人(或直系親屬)糧食直補卡;④機具合格證;⑤牌證管理機具者還需攜帶農機監理部門注冊登記憑證。
2.購機者攜帶申請補貼的機具到核驗點(縣農機服務中心指定)主動接受縣農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核驗。并現場拍攝購機者與所購機具的合影照片和機具銘牌照片。
五、錄入系統、簽字確認
信息查驗無誤后,將人機合影、購機者人像照片、機具發票照片及購機者信息等錄入河南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打印《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購機者在《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表》上簽字確認。
六、補貼公示
縣農機服務中心受理購機者補貼申請并通過核驗后 ,即將該信息通過商丘市農機化信息網公示本縣享受補貼購機者、補貼機具、補貼金額信息,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補貼資金兌付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縣農機服務中心 將補貼信息匯總,編制《農機購置補貼發放明細表》,報縣財政局。縣財政局收到補貼結算申請30日內完成合規性審查,無異議后將補貼資金兌付到購機戶銀行卡或農機服務組織的銀行賬戶中。
八、本年度農機購置補貼資金按照群眾申請先后順序辦理,原則上敞開補貼,應補盡補,資金使用完畢不再受理農機購置補貼申請。如因當年資金缺口未能享受到政策,下一年度優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