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南召縣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農業服務中心,局屬各單位:
為切實做好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支持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根據農業部,省市相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研究制定了南召縣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方案,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南召縣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2018年5月8日
附件:
南召縣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
實施方案
為更好滿足農民群眾農業生產購機需求,提高農業生產機械化水平,根據《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豫農機計文〔2018〕29號)和《南陽市農機局、南陽市財政局關于轉發〈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宛農機管〔2018〕2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推動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助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基本要求,提高糧食和主要農產品生產全程機械化水平,為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提供堅實的物質技術支撐;堅持綠色生態導向,大力推廣節能環保、精準高效農業機械化技術,促進農業綠色發展;推動科技創新,加快技術先進農機產品推廣,促進農機工業轉型升級,提升農機作業質量;推動普惠共享,推進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加大對農業機械化薄弱地區支持力度,促進農機社會化服務,切實增強政策獲得感;創新組織管理,著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嚴懲失信違規行為,嚴防系統性違規風險,確保政策規范廉潔高效實施,不斷提升公眾滿意度和政策實現度。
二、實施范圍和補貼對象
(一)實施范圍和補貼對象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覆蓋全縣所有鄉鎮。
2018年南陽市下達我縣第一批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為650萬元。
補貼對象為在本縣范圍內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農場職工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在保障農民購機權益的前提下,鼓勵因地制宜培育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提升農機作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水平。
個人補貼對象年度內享受總補貼額不超過10萬元,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在年度內享受的補貼總額原則上不超過20萬元,特殊情況由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資金使用
財政部門要會同農機管理部門加強資金監管,定期調度和發布資金使用進度,避免出現資金大量結轉。上年結轉的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可繼續在下年使用,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按有關規定處理。
積極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機具。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要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機具更新可在機具報廢之前或者同時進行操作。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操作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鼓勵采取融資租賃、貼息貸款等形式購置大型農業機械。
三、補貼機具種類、資質和補貼標準
(二)補貼機具資質
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以及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三)補貼標準
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具體補貼標準按《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執行。
四、補貼操作程序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
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
(二)補貼資金申請
購機補貼對象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購機發票和機具合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及本人銀行卡折號自主向縣級農機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辦理補貼手續。
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購機者和補貼機具產銷企業負責,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要先行辦理牌證照。嚴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補貼機具產銷企業進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辦理補貼申請的具體操作權限,嚴禁補貼機具產銷企業代替購機者到主管部門辦理補貼申請手續。
(三)補貼資金結算程序
1、縣農機局在已確認購機對象提交資金申請手續后,及時對申請對象身份信息、購機發票、合格證及購機對象開設的銀行賬戶(卡、折)等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核。
2、縣農機局組織對機具進行核驗,嚴格做到“見機、見人、見發票”,對補貼額較大、供需矛盾突出的機具進行重點核查。對實行牌證管理的補貼機具,可由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在上牌過程中一并核驗。
3、確認無誤后,縣農機局分期分批向縣財政局提出補貼資金結算申請。對安裝類、設施類或安全風險較高類補貼機具,可在生產應用一段時期后兌付補貼資金
4、縣財政局根據縣農機局提供的審核意見及有關材料,將補貼資金撥付到承辦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將補貼資金存入購機對象的卡(折)。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
縣政府成立由縣政府主管領導為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的縣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共同研究確定補貼操作程序、補貼種類范圍、重點推廣機具種類等事宜,并聯合對補貼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監管。縣財政局要積極支持和參與補貼資金落實和監督工作,增加資金投入,保證必要的工作經費。
農機管理部門、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密切溝通配合,明確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強補貼工作業務培訓,組織開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補貼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認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
縣級農機管理部門、財政部門,要在本級政府領導下組織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共同做好補貼資金需求摸底、補貼對象確認、補貼機具核實、補貼資金兌付、違規行為處理等工作,重大事項須提交縣級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策。
(二)規范操作,高效服務
全面運用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推廣使用補貼機具網絡投檔軟件。探索補貼機具“一機一碼”識別管理,提高政策實施信息化水平。
切實加快補貼申請受理、資格審核、機具核驗、受益公示等工作,開展受理申請、核實登記等“一站式”服務。補貼申領有效期原則上當年有效,少量確因急需,當年財政補貼資金規模不夠、辦理手續時間緊張等無法享受補貼的,可在下一個年度優先補貼,以穩定購機者補貼申領預期。
(三)公開信息,接受監督
縣級農機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擴大社會公眾知曉度,要全面建立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對申請購機補貼者信息進行公示,對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操作程序、補貼機具信息表、投訴咨詢方式、違規查處結果等重點信息全面公開,實時公布補貼資金申請登記進度和享受補貼購機者信息(格式參見附件2)。
(四)加強監管,嚴懲違規。
全面建立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內部控制規程,規范業務流程,強化監督制約。開展縣級農機購置補貼延伸績效管理,強化結果運用。充分發揮第三方作用,加強督導評估,強化補貼政策實施全程監管。
加強購機者信息保護,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竊取、倒賣、泄露補貼信息和電信詐騙等不法行為。
全面貫徹落實《農業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辦財〔2017〕26號)精神,加大違規行為查處力度,進一步推進地區間聯動聯查,嚴處失信違規主體。
(五)加強宣傳,搞好服務
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使用方案及時向社會公布,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加強農機購置補貼的宣傳工作,特別是做好對農民的宣傳引導,讓農民了解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內容、程序和要求。搞好咨詢服務,認真答疑解惑。積極協調農機企業做好補貼機具的供貨工作,督促企業做好售后服務工作,切實保護農民的權益。
附件:1.南召縣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2. 年度 縣(市、區)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購機者信息表
附件1
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共14大類、28小類、56個品目)
1.耕整地機械
1.1耕地機械
1.1.1鏵式犁
1.1.2旋耕機(含履帶自走式旋耕機)
1.1.3深松機
1.1.4微耕機
2.種植施肥機械
2.1播種機械
2.1.1條播機
2.1.2穴播機
2.1.3免耕播種機
2.1.4旋耕播種機
2.2育苗機械設備
2.2.1秧盤播種成套設備(含床土處理)
2.3栽植機械
2.3.1水稻插秧機
3.田間管理機械
3.1中耕機械
3.1.1田園管理機
3.2植保機械
3.2.1動力噴霧機
3.2.2噴桿噴霧機
3.2.3風送噴霧機
4.收獲機械
4.1谷物收獲機械
4.1.1自走輪式谷物聯合收割機
4.1.2自走履帶式谷物聯合收割機(全喂入)
4.1.3半喂入聯合收割機
4.2玉米收獲機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獲機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聯合收獲機
4.2.3穗莖兼收玉米收獲機
4.2.4玉米收獲專用割臺
4.3果實收獲機械
4.3.1番茄收獲機
4.3.2辣椒收獲機
4.4蔬菜收獲機械
4.4.1果類蔬菜收獲機
4.5籽粒作物收獲機械
4.5.1油菜籽收獲機
4.6根莖作物收獲機械
4.6.1薯類收獲機
4.6.2花生收獲機
4.7飼料作物收獲機械
4.7.1打(壓)捆機
4.7.2青飼料收獲機
4.8莖稈收集處理機械
4.8.1秸稈粉碎還田機
5.收獲后處理機械
5.1脫粒機械
5.1.1玉米脫粒機
5.1.2花生摘果機
5.2清選機械
5.2.1糧食清選機
5.3干燥機械
5.3.1谷物烘干機
5.3.2果蔬烘干機
6. 農產品初加工機械
6.1剝殼(去皮)機械
6.1.1玉米剝皮機
6.1.2花生脫殼機
7.農用搬運機械
7.1裝卸機械
7.1.1抓草機
8.排灌機械
8.1噴灌機械設備
8.1.1噴灌機
9.畜牧機械
9.1飼料(草)加工機械設備
9.1.1鍘草機
9.1.2揉絲機
9.1.3飼料(草)粉碎機
9.1.4飼料混合機
9.2飼養機械
9.2.1孵化機
9.2.2送料機
9.2.3清糞機
9.2.4糞污固液分離機
9.3畜產品采集加工機械設備
9.3.1擠奶機
9.3.2貯奶(冷藏)罐
10.水產機械
10.1水產養殖機械
10.1.1增氧機
11.農業廢棄物利用處理設備
11.1廢棄物處理設備
11.1.1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備
12.農田基本建設機械
12.1平地機械
12.1.1平地機(含激光平地機)
13.動力機械
13.1拖拉機
13.1.1輪式拖拉機(不含皮帶傳動輪式拖拉機)
13.1.2手扶拖拉機
13.1.3履帶式拖拉機
14.其他機械
14.1其他機械
14.1.1農業用北斗終端(含漁船用)
各鄉鎮農業服務中心,局屬各單位:
為切實做好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支持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根據農業部,省市相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研究制定了南召縣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方案,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南召縣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2018年5月8日
附件:
南召縣2018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
實施方案
為更好滿足農民群眾農業生產購機需求,提高農業生產機械化水平,根據《河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豫農機計文〔2018〕29號)和《南陽市農機局、南陽市財政局關于轉發〈河南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宛農機管〔2018〕2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推動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助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基本要求,提高糧食和主要農產品生產全程機械化水平,為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提供堅實的物質技術支撐;堅持綠色生態導向,大力推廣節能環保、精準高效農業機械化技術,促進農業綠色發展;推動科技創新,加快技術先進農機產品推廣,促進農機工業轉型升級,提升農機作業質量;推動普惠共享,推進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加大對農業機械化薄弱地區支持力度,促進農機社會化服務,切實增強政策獲得感;創新組織管理,著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嚴懲失信違規行為,嚴防系統性違規風險,確保政策規范廉潔高效實施,不斷提升公眾滿意度和政策實現度。
二、實施范圍和補貼對象
(一)實施范圍和補貼對象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覆蓋全縣所有鄉鎮。
2018年南陽市下達我縣第一批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為650萬元。
補貼對象為在本縣范圍內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農場職工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在保障農民購機權益的前提下,鼓勵因地制宜培育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提升農機作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水平。
個人補貼對象年度內享受總補貼額不超過10萬元,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在年度內享受的補貼總額原則上不超過20萬元,特殊情況由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資金使用
財政部門要會同農機管理部門加強資金監管,定期調度和發布資金使用進度,避免出現資金大量結轉。上年結轉的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可繼續在下年使用,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按有關規定處理。
積極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機具。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要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機具更新可在機具報廢之前或者同時進行操作。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操作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鼓勵采取融資租賃、貼息貸款等形式購置大型農業機械。
三、補貼機具種類、資質和補貼標準
- 補貼機具種類
(二)補貼機具資質
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以及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三)補貼標準
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具體補貼標準按《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執行。
四、補貼操作程序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
- 自主選機購機
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
(二)補貼資金申請
購機補貼對象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購機發票和機具合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及本人銀行卡折號自主向縣級農機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辦理補貼手續。
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購機者和補貼機具產銷企業負責,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要先行辦理牌證照。嚴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補貼機具產銷企業進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辦理補貼申請的具體操作權限,嚴禁補貼機具產銷企業代替購機者到主管部門辦理補貼申請手續。
(三)補貼資金結算程序
1、縣農機局在已確認購機對象提交資金申請手續后,及時對申請對象身份信息、購機發票、合格證及購機對象開設的銀行賬戶(卡、折)等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核。
2、縣農機局組織對機具進行核驗,嚴格做到“見機、見人、見發票”,對補貼額較大、供需矛盾突出的機具進行重點核查。對實行牌證管理的補貼機具,可由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在上牌過程中一并核驗。
3、確認無誤后,縣農機局分期分批向縣財政局提出補貼資金結算申請。對安裝類、設施類或安全風險較高類補貼機具,可在生產應用一段時期后兌付補貼資金
4、縣財政局根據縣農機局提供的審核意見及有關材料,將補貼資金撥付到承辦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將補貼資金存入購機對象的卡(折)。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
縣政府成立由縣政府主管領導為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的縣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共同研究確定補貼操作程序、補貼種類范圍、重點推廣機具種類等事宜,并聯合對補貼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監管。縣財政局要積極支持和參與補貼資金落實和監督工作,增加資金投入,保證必要的工作經費。
農機管理部門、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密切溝通配合,明確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強補貼工作業務培訓,組織開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補貼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認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
縣級農機管理部門、財政部門,要在本級政府領導下組織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共同做好補貼資金需求摸底、補貼對象確認、補貼機具核實、補貼資金兌付、違規行為處理等工作,重大事項須提交縣級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策。
(二)規范操作,高效服務
全面運用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推廣使用補貼機具網絡投檔軟件。探索補貼機具“一機一碼”識別管理,提高政策實施信息化水平。
切實加快補貼申請受理、資格審核、機具核驗、受益公示等工作,開展受理申請、核實登記等“一站式”服務。補貼申領有效期原則上當年有效,少量確因急需,當年財政補貼資金規模不夠、辦理手續時間緊張等無法享受補貼的,可在下一個年度優先補貼,以穩定購機者補貼申領預期。
(三)公開信息,接受監督
縣級農機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擴大社會公眾知曉度,要全面建立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對申請購機補貼者信息進行公示,對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操作程序、補貼機具信息表、投訴咨詢方式、違規查處結果等重點信息全面公開,實時公布補貼資金申請登記進度和享受補貼購機者信息(格式參見附件2)。
(四)加強監管,嚴懲違規。
全面建立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內部控制規程,規范業務流程,強化監督制約。開展縣級農機購置補貼延伸績效管理,強化結果運用。充分發揮第三方作用,加強督導評估,強化補貼政策實施全程監管。
加強購機者信息保護,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竊取、倒賣、泄露補貼信息和電信詐騙等不法行為。
全面貫徹落實《農業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辦財〔2017〕26號)精神,加大違規行為查處力度,進一步推進地區間聯動聯查,嚴處失信違規主體。
(五)加強宣傳,搞好服務
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使用方案及時向社會公布,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加強農機購置補貼的宣傳工作,特別是做好對農民的宣傳引導,讓農民了解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內容、程序和要求。搞好咨詢服務,認真答疑解惑。積極協調農機企業做好補貼機具的供貨工作,督促企業做好售后服務工作,切實保護農民的權益。
附件:1.南召縣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2. 年度 縣(市、區)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購機者信息表
附件1
河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共14大類、28小類、56個品目)
1.耕整地機械
1.1耕地機械
1.1.1鏵式犁
1.1.2旋耕機(含履帶自走式旋耕機)
1.1.3深松機
1.1.4微耕機
2.種植施肥機械
2.1播種機械
2.1.1條播機
2.1.2穴播機
2.1.3免耕播種機
2.1.4旋耕播種機
2.2育苗機械設備
2.2.1秧盤播種成套設備(含床土處理)
2.3栽植機械
2.3.1水稻插秧機
3.田間管理機械
3.1中耕機械
3.1.1田園管理機
3.2植保機械
3.2.1動力噴霧機
3.2.2噴桿噴霧機
3.2.3風送噴霧機
4.收獲機械
4.1谷物收獲機械
4.1.1自走輪式谷物聯合收割機
4.1.2自走履帶式谷物聯合收割機(全喂入)
4.1.3半喂入聯合收割機
4.2玉米收獲機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獲機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聯合收獲機
4.2.3穗莖兼收玉米收獲機
4.2.4玉米收獲專用割臺
4.3果實收獲機械
4.3.1番茄收獲機
4.3.2辣椒收獲機
4.4蔬菜收獲機械
4.4.1果類蔬菜收獲機
4.5籽粒作物收獲機械
4.5.1油菜籽收獲機
4.6根莖作物收獲機械
4.6.1薯類收獲機
4.6.2花生收獲機
4.7飼料作物收獲機械
4.7.1打(壓)捆機
4.7.2青飼料收獲機
4.8莖稈收集處理機械
4.8.1秸稈粉碎還田機
5.收獲后處理機械
5.1脫粒機械
5.1.1玉米脫粒機
5.1.2花生摘果機
5.2清選機械
5.2.1糧食清選機
5.3干燥機械
5.3.1谷物烘干機
5.3.2果蔬烘干機
6. 農產品初加工機械
6.1剝殼(去皮)機械
6.1.1玉米剝皮機
6.1.2花生脫殼機
7.農用搬運機械
7.1裝卸機械
7.1.1抓草機
8.排灌機械
8.1噴灌機械設備
8.1.1噴灌機
9.畜牧機械
9.1飼料(草)加工機械設備
9.1.1鍘草機
9.1.2揉絲機
9.1.3飼料(草)粉碎機
9.1.4飼料混合機
9.2飼養機械
9.2.1孵化機
9.2.2送料機
9.2.3清糞機
9.2.4糞污固液分離機
9.3畜產品采集加工機械設備
9.3.1擠奶機
9.3.2貯奶(冷藏)罐
10.水產機械
10.1水產養殖機械
10.1.1增氧機
11.農業廢棄物利用處理設備
11.1廢棄物處理設備
11.1.1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備
12.農田基本建設機械
12.1平地機械
12.1.1平地機(含激光平地機)
13.動力機械
13.1拖拉機
13.1.1輪式拖拉機(不含皮帶傳動輪式拖拉機)
13.1.2手扶拖拉機
13.1.3履帶式拖拉機
14.其他機械
14.1其他機械
14.1.1農業用北斗終端(含漁船用)
附件2
年度 縣(市、區)享受農機購置補貼購機者信息表
公告單位: 公告時間: 年 月 日
| 序號 | 所在鄉(鎮) | 所在村組 | 購機者姓名 | 機具品目 | 生產廠家 | 購買機型 | 購買數量(臺) | 經銷商 | 單臺銷售價格(元) | 單臺補貼額(元) | 總補貼額(元) |
| 合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