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潁縣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制度
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管理,是確保補貼資金安全和政策效益充分發揮的關鍵舉措。為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工作,規范核驗行為,防范管理風險,提高辦補效率,進一步便民利民。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核驗內容
補貼機具核驗是指縣農機化主管部門對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申報農機購置補貼時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形式審核、對機具進行核查的工作。核驗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購機者身份信息。個人身份證件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工商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等信息。
(二)購買信息。購買補貼機具稅控發票等信息。
(三)機具信息。機具實物上的固定銘牌信息、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所對應機具的信息、牌證管理機具的行駛證信息等。
(四)其他信息。購機者銀行卡(折)賬號、開戶許可證開戶名等信息是否與身份證件一致。
二、核驗程序及要求
(一)受理申請。對購機者自主提出的補貼申請,主管部門應按規定及時受理。鼓勵通過手機APP、“一站式”服務窗口等便捷高效的方式受理申請。初步受理申請時要求“見人”、“見機”、“見票”。
(二)資料核驗。一是購機者及其身份、購機稅控發票等資料。購機者為個人的,重點核驗購機者本人與其身份證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購機稅控發票所顯示的購機者姓名與購機者身份證件所顯示的姓名是否一致;購機者為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重點核驗該組織法定代表人本人與其身份證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所顯示的姓名與工商營業執照所顯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購機稅控發票所顯示的購機者名稱與工商營業執照所顯示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名稱是否一致。二是銀行卡(折)等資料。重點核驗購機者填寫的銀行卡(折)賬號、開戶名等信息與其攜帶的銀行卡(折)所顯示的賬號、身份證件所顯示的購機者姓名、工商營業執照所顯示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名稱是否一致。對牌證管理機械,重點核驗購機者攜帶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行駛證》信息與農機安全監理系統推送給輔助管理系統的牌證信息、機具信息是否一致。此外,還需核驗稅控發票顯示的機具名稱、生產企業、型號、發動機號、出廠編號、經銷企業等與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對應的信息是否一致。銀行卡、銀行開戶許可證等資料。購機者為個人的,重點核驗購機者提供的銀行卡(一本通存折)開戶名與購機者身份證所顯示的姓名是否一致,購機者為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重點核驗購機者銀行開戶許可證顯示的經營組織名稱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與工商營業執照所顯示的經營組織名稱和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核驗將不通過。三是購機價格真實性承諾。提示購機者確認購機稅控發票上的購機金額與其實際全部支付給經銷企業的資金是否一致,以及隱瞞不報、提供虛假信息需承擔的違規責任,提示購機者對購機價格的真實性簽字確認。
未通過核驗的,應將所發現的問題一次性告知購機者,并說明完善方法。
(五)資料處理。對財政部門未提出疑義的補貼申請,將其核驗資料留存備用備查,留存期限不少于5年。
三、監督管理
(一)加強核驗人員隊伍建設。資料核驗和牌證管理機具核驗時由縣農機推廣服務中心中選配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作風優良的工作人員從事核驗工作。建立健全分管領導監督機制和“誰核驗、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
(二)推行購機承諾踐諾。加強購機者補貼申請行為的自我約束和信用管理,實行補貼申請資料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諾,引導其規范參與補貼政策實施,主動報告所發現的問題,共同維護政策實施良好環境。
(三)全面排查違規線索。對核驗中發現的補貼申請違規行為線索,由核機工作人員逐條書面登記,并及時報告分管領導。開展違規線索集體研究,對違規嫌疑較大或反復出現的應啟動調查程序,對違規嫌疑較小的留存材料備查。對補貼機具核驗爭議處理等重大事項,及時報請縣級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研究決策。
(四)嚴格監督管理。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以機具核驗流程為主線,逐項工作、逐個環節查找風險點,制定防控措施。
臨潁縣農機推廣服務中心
2020年12月16日